青岛超车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
余姚律师
2025-05-13
青岛超车交通事故的法律依据主要涉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及其相关实施条例和解释。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43条,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时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(一)遵守交通信号;(二)遵守交通标志、标线;(三)按照规定倒车、停车、过桥、通过铁路道口。具体到超车行为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41条规定,驾驶员在同方向道路上超车时,不得迫使被超车的车辆偏离本路或减速行驶。若发生交通事故,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0条明确了事故处理程序:(一)保护现场并报警;(二)如实填写交通事故情况报告表;(三)对受害者尽量施救,但不得移动车辆位置或清理现场物品。超车导致的交通事故将根据具体情节认定过错责任,可能面临罚款、扣分甚至吊销驾照等处罚。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43条:驾驶员在道路上行驶时,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(一)遵守交通信号;(二)遵守交通标志、标线;(三)按照规定倒车、停车、过桥、通过铁路道口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41条:驾驶员在同方向道路上超车时,不得迫使被超车的车辆偏离本路或减速行驶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70条:发生交通事故时,涉事驾驶员应当立即停车,保护现场并报警;如实填写交通事故情况报告表,对受害者尽量施救,但不得移动车辆位置或清理现场物品。
上一篇:警察让你签认罪书还能变不起诉吗
下一篇:暂无 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