监外执行一年后还要走法院检察院吗
余姚律师
2025-06-18
法律分析:
(1)监外执行一年后是否经过法院、检察院,取决于不同情况。当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时,执行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,报决定或批准机关审批,这些机关包括法院、省级监狱管理机关、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,且法院、检察院会参与审查监督。
(2)若刑期已满,执行机关直接办理释放手续,无需法院、检察院介入。
(3)若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或发现漏罪,法院、检察院会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处理案件。
提醒:
监外执行情况复杂,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,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,建议咨询专业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时,执行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后,要报决定或批准机关审批,法院、检察院会参与审查监督,所以需经过法院、检察院。
(二)刑期已满时,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,无需经过法院、检察院。
(三)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或发现漏罪,案件进入司法程序,法院、检察院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,此时需经过法院、检察院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,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及时收监:
(一)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;
(二)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;
(三)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,罪犯刑期未满的。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,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,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、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监外执行一年后是否经过法院、检察院,分情况处理:
-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,执行机关提收监建议,报决定或批准机关审批,法院、检察院参与审查监督。
-刑期已满,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,无需法院、检察院介入。
-罪犯在监外又犯新罪或有漏罪,进入司法程序,法院、检察院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监外执行一年后是否要经过法院、检察院取决于具体情况,如情形消失刑期未满、犯新罪或发现漏罪时通常需经法院、检察院,刑期已满则无需。
法律解析:
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当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,执行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后,决定或批准机关可能是法院、省级监狱管理机关、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,且法院、检察院会参与审查监督。而当刑期已满,执行机关直接办理释放手续,无需法院和检察院参与。若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或发现漏罪,司法程序启动,法院、检察院会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。如果大家在监外执行方面遇到复杂法律问题,难以自行判断处理方式,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监外执行一年后是否经过法院、检察院要依不同情形判断。若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,执行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,此建议需报决定或批准机关审批,这些机关包括法院、省级监狱管理机关、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,法院、检察院会参与审查监督。
2.若刑期已满,执行机关直接办理释放手续,无需法院、检察院介入。
3.若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犯新罪或发现漏罪,案件进入司法程序,法院、检察院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。
建议执行机关严格按规定操作,及时准确掌握罪犯情况并依规处理。法院和检察院应履行好审查监督职责,保障监外执行合法有序进行。
(1)监外执行一年后是否经过法院、检察院,取决于不同情况。当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时,执行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,报决定或批准机关审批,这些机关包括法院、省级监狱管理机关、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,且法院、检察院会参与审查监督。
(2)若刑期已满,执行机关直接办理释放手续,无需法院、检察院介入。
(3)若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或发现漏罪,法院、检察院会按照刑事诉讼程序处理案件。
提醒:
监外执行情况复杂,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,若涉及相关法律问题,建议咨询专业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时,执行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后,要报决定或批准机关审批,法院、检察院会参与审查监督,所以需经过法院、检察院。
(二)刑期已满时,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,无需经过法院、检察院。
(三)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或发现漏罪,案件进入司法程序,法院、检察院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,此时需经过法院、检察院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六十八条规定,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应当及时收监:
(一)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;
(二)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;
(三)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,罪犯刑期未满的。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,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,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、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监外执行一年后是否经过法院、检察院,分情况处理:
-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,执行机关提收监建议,报决定或批准机关审批,法院、检察院参与审查监督。
-刑期已满,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,无需法院、检察院介入。
-罪犯在监外又犯新罪或有漏罪,进入司法程序,法院、检察院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监外执行一年后是否要经过法院、检察院取决于具体情况,如情形消失刑期未满、犯新罪或发现漏罪时通常需经法院、检察院,刑期已满则无需。
法律解析:
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当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但刑期未满,执行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后,决定或批准机关可能是法院、省级监狱管理机关、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,且法院、检察院会参与审查监督。而当刑期已满,执行机关直接办理释放手续,无需法院和检察院参与。若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或发现漏罪,司法程序启动,法院、检察院会按照刑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。如果大家在监外执行方面遇到复杂法律问题,难以自行判断处理方式,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监外执行一年后是否经过法院、检察院要依不同情形判断。若监外执行情形消失且刑期未满,执行机关提出收监执行建议,此建议需报决定或批准机关审批,这些机关包括法院、省级监狱管理机关、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,法院、检察院会参与审查监督。
2.若刑期已满,执行机关直接办理释放手续,无需法院、检察院介入。
3.若罪犯在监外执行期间犯新罪或发现漏罪,案件进入司法程序,法院、检察院按刑事诉讼程序处理。
建议执行机关严格按规定操作,及时准确掌握罪犯情况并依规处理。法院和检察院应履行好审查监督职责,保障监外执行合法有序进行。
上一篇:农村建房占了一点农田要拆除
下一篇:暂无 了